监所管理
2011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坚持以确保监所安全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公安监管工作科学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了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1)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组织开展全省整治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行动,有效杜绝了各类隐患,未发生重大事故。积极争取监管场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发文并主动与省综治办等12部门联合开展综治活动。强化监管场所等级化管理。积极探索监管场所医疗卫生社会化,优化了医疗条件和患病人员发现、报告、救治、处置工作流程。(2)推进管理创新,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建立看守所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特邀监督员巡查、投诉调查处理、勤务模式改革等制度。积极推进拘留所管理教育改革,使职责定位、勤务规范、安全管理、教育矫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执行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工作规定,明确了开放时间、对象、内容和申请审批程序。(3)积极开门评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请22名全省公安监管场所执法监督员,全省已对社会开放的公安监管场所数量达到166个,累计对社会开放1 042次,接待社会各界参观人员1. 83万人次。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以来,全省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 103次;组织代表、委员到监管场所视察参观235次;多种形式发放征求意见函4 241份,梳理各类建议意见540条。不仅密切了警民关系,更找准群众的期盼和自身不足,及时完善了制度措施,建立了民意参与决策、民意监督整改、民意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4)切实加强和改进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有效防止戒毒人员在所内因病死亡。改革勤务模式,实现最佳勤务效能,有效预防非正常死亡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完善监控设施,戒毒人员活动区域不留死角。积极争取财政部的支持,将戒毒人员的伙食费、生活费和戒毒治疗费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刘洪斌 赵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