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经济犯罪
2011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4 878起,同比上升49.2%;涉案金额23.7亿元,同比下降20. 2%。破案4 839起,同比上升51.3%;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 646人,同比上升35%。挽回经济损失4.14亿元,同比上升64.29%。(1)打击非法集资取得新成效。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办案与维稳并重”的原则,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11年,全省共立非法集资案件40起,同比下降37.5%;涉案金额5.3亿元,同比下降90.3%;涉及群众3 500人次,同比下降96.8%。(2)专项打击取得新突破。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案件2 3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 420人,捣毁生产窝点610个,各项战果超过以往10年的总和。在“天网”行动中,全省共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348起,涉案金额11 096. 26万元,抓获银行卡犯罪嫌疑人185名,抓获银行卡上网在逃人员121名,在全国三类地区位列第1名。(3)大要案件侦办取得新硕果。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中央、公安部和省领导批办、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43起。省公安厅直接组织侦办伊春铁力农信社职工骗贷案等9起领导批办、交办案件,抓获一大批涉案犯罪嫌疑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张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