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走势分析
2011年1-1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同比上涨5.8%,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六升二降”的走势,在全国由高到低的排序中列第7位;12月份同比上涨3.7%,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六升二降”走势,在全国由高到低的排序中列第23位;12月份环比上涨0.8%,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环比呈“五升二平一降”的走势,在全国由高到低的排序中列第5位。黑龙江省与全国其他省区的情况基本一致,这一轮物价上涨是流动性、输人性、成本性、传导性、灾害性、地域性、季节性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从CPI构成分析,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1)翘尾因素对CPI涨幅影响占主导地位。2011年翘尾因素对全省CPI累计同比影响为4.0个百分点,贡献率为69%。(2)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011年食品价格累计同比上涨12.4%,拉动CPI上涨3.84个百分点,贡献率为66.2%。(3)非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2011年非食品价格累计同比上涨了2.9%,涨幅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拉动CPI上涨1.98个百分点,贡献率为34.1%。 (于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