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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监督管理

 制定《关于加强市场主体监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对了各类市场主体从准入、年检、变更、退出全过程的规范和监管。制定出台《企业登记窗口“十化”建设百条规程》,深入推行登记窗口服务标准化、登经济管理与监督记程序规范化等十方面标准。成立全省内资企业登记管理专家组,编制《内资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字典库》,方便和规范了核定企业经营范围的统一、准确、规范。开展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全省应检内资企业167 194户,有143 774户内资企业参加年检。开展各类市场主体档案清查工作,制定企业、外资和个体私营企业档案清查方案,组织各市、地工商局对所有企业、外资、个体、私营档案开展彻底清查,全面提升各类档案规范化水平。开展涉及安全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吊销365户小煤矿企业营业执照,补录和修正各类缺项和错误信息4 000余项。全省共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业户1.1万户,省局在国家工商总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