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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维护我省边境口岸地区俄罗斯消费者合法权的实施意见》,在边境口岸地区制作双语提示牌520块,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179件,成功调解申诉40件,商品价值10.5万元,为外国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加强12315维权体系建设,全省在2 951个城市社区、5 917个农村行政村建立了12315联络站,4 532个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100%。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共计6.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8万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对40种2 623个批次商品进行质量监测,对不合格商品在省级新闻媒体和红盾信息网进行通报,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受理消费者咨询156件,消费申诉5件;开展了汽车配件、汽车轮胎和纸巾纸产品专项整治,查处汽车配件违法案件3件、纸巾纸违法案件4件;开展了手机市场专项整治,抽检30个批次;开展了金银珠宝玉石饰品市场专项整治,抽取样品1 251批次,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了查处。 (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