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国有资产监管

  齐齐哈尔市积极加强市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区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大庆市国资委提出《关于进一步理顺职能、加强国资监管的意见》,在重大投资审查、资产处置等过程中,积极协调相关项目审批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提高审批便利性和效率。双鸭山、鸡西、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佳木斯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定期对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总量、结构、效益分析。国资监管工作有效性不断增强。哈尔滨市国资委对12户监管企业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和业绩考核,并开始向二级企业延伸。哈尔滨市国资委、省国资委分别出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省国资委成立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搭建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各方力量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新平台。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普遍推进当期监督和结合重大事项开展专项检查,注重与纪检等工作有机结合。省国资委首次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增强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省国资委坚持出资企业与市地国资监管机构,工作部署一并考虑、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一并推进、重大难题一并协调的“三个一并”原则,加强对市地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大国资”工作格局逐步构建。 (王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