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点对点”实施方案》,不断加强5个省级矿山救援队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2 170部。全面开展了应急资源数据库的录入工作。投入810万元,支持了8个市(地)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大规模综合性应急演练32次;市(地)、县(市、区)各类应急演练活动7 500余次。参与指导七台河市勃利县“8·23”恒
太煤矿、双鸭山市宝山区“9·27”天隆矿业透水事故抢险救援,取得了积极成效。(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和科技建设。全省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1 969个,培训“三项岗位”人员8.7万余人。开展培训专项检查,促进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推进“金安”工程建设,整合全省安全生产信息、视频会议和交通运输车辆GPS系统,进一步提高运行效能。推动非煤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完成了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非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建设。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全省844处重大危险源均已落实监控措施。(3)加强评价机构、劳动护品和专家队伍建设。开展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安全评价机构进一步规范。组织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得到加强。修订《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专家由108人增加到243人。 (方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