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规划管理
2011年,全省完成了13个市(地)及农垦、森工系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批工作;完成了报国务院审批8个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初审工作,并全部经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查,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完成了由省政府审批的七台河等5个城市及农垦系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工作,按程序呈报省政府批准;完成了全省102个县(市、区、农垦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全面推进全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工作;严格年度用地计划管理,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建立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台账;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完善规划审查的程序和内容,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全年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315件。 (杨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