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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与划界

在出台《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编写指导意见》、《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利用挂图编制技术补充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编制土地利用挂图标准样图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省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分布图以及县、乡两级挂图。市、县两级初步完成了二次土地调查各类报告编写工作。初步完成了县级数据库接边、整合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全省实际,在完成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分析报告、基本农田调查报告等文字成果的基础上,编撰了《黑龙江省土地资源》及《黑龙江省土地资源图集》等专著。完成了《黑龙江省城市用地扩张调查研究》、《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调查研究》、《黑龙江省基本农田调查方法研究》、《25年来黑龙江省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研究》、《黑龙江省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研究》、《黑龙江省专项用地调查统计方法研究项目》、《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试点基本农田等别调查方法研究》和《黑龙江省开发区土地调查研究报告》8个科研型专题研究项目的方案制定、研究报告提纲编撰及评审等工作。全省城市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土地调查预检、验收工作已全部结束。全省其他建制镇外业调查完成面积比例为100%,数据库建设完成面积比例为94%,有409个其他建制镇已完成建库工作。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对全省336名土地登记工作人员和65名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进行了土地登记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省政府办公厅以形式文件转发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全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展开。通过建立健全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和对从业人员培训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土地登记代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截至2011年,黑龙江省共成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49家,已在全省12个市(地)和农垦、森工系统以及18个县(市)开展了土地登记代理工作。 (杨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