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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11年,黑龙江省先后出台省委1号文件,召开全省水利建设工作现场会,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各级水利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黑龙江省治水兴水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己任,以建设“大水利”为统领,以实现“以水兴业,以水丽城,以水惠民”为目标,实现了“十二五”的“开门红”。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实现“八连增”,水利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殊贡献。2011年,全省落实各类水利建设资金157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投入最多的一年。比“十五”期间全省水利投资总和还多27亿元,是“十一五”期间全省水利总投资的44%。其中,国家和省级投资68.5亿元,占总投资的44%。建设重点工程359项,其中超亿元大项目75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成果丰硕。厅党组被省委宣传部评为“全省学习型领导班子标兵”;厅机关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8年被评为省直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关注民生、服务发展”最佳单位和群众满意单位。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支撑作用,为水利事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中央媒体团3次赴黑龙江省专题采访水利改革发展情况,各类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频率之快、强度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广,前所未有。  (刘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