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积极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二期工程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国家重点项目的开展,全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万公顷,完成投资3.0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9亿元。开展全国水土保持普查工作,完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初步验收。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启动《黑龙江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工作,10个市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省级验收,推广牡丹江市、哈尔滨市中小学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经验,重点推进大兴安岭地区水土保持教育进课堂工作。全省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94个,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施33个,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913万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1起。 (刘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