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管护
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省在进入防火期前召开森林防火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前期背景,预测面临形势,保持清醒认识。春防期间,降水全省平均少于2010年,气温高于2010年,大风日数较近几年有所增多,火险趋势高于常年,具备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天气条件。秋防期间,降水量全省平均少于常年10%左右,气温全省平均高于常年。进入到秋季后,大兴安岭地区东部、南部,黑河市大部出现较严重的旱情,全省大部分林区秋季火险等级明显高于往年。面对严峻的形势,全省认真贯彻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具体要求,提早部署,制定目标,明确任务,环环紧扣,狠抓落实,重点强化宣传教育、火源管控、监督检查、首次扑救和火案查处等措施,做到防扑并举,全面推进,森林防火T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43起,其中春季14起、夏季8起、秋季21起。一般森林火灾39起,较大森林火灾4起,过火总面积17 410.26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58.48公顷,森林受害率0.003‰,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4 612起,破获4 553起,查处率98.7%。其中,立刑事案件579起,破案552起;受理森林行政案件2 216起,查处2 184起;受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l 817起,查处1 817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 054人次,收缴木材4 217.5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558 516(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16公斤,收缴猎具2 961件。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4.1万元。(1)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实现保护与开展相协调。森林资源保护形势非常严峻,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先后发生方正县宝兴林场违法采伐和风电项目违规占地等案件。省林业厅非常重视,立即部署,集中力量,对相关案件从速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并对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活动进行布置。召开全省森林资源管理集体约谈警示会,全面分析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5月30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大检查。重点对林木采伐、占用征收林地、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非法转让国有林等情况进行检查,彻底查清当前森林资源破坏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扭转森林资源管理的被动局面。(2)完善制度,做好林地林权管理,加大林地保护力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和上报工作,对现地勘验、审批组件、补偿收缴、上报国家等环节认真把关。2011年,全省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244起,面积1 709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02亿元,面积审核率、费用收缴率均超过95%。实现森林植被恢复费由低标准向较高标准转变。积极协调财政、物价等部门,对林地、林木补偿费的进行调整。经过多次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我省征收、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明确征收、占用林地补偿费标准按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据估算,林地补偿费比以前提高6~8倍,进一步保障了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林地资源的价值。(3)做好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对“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进行分解下达,制定《关于分解下达“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对“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计划制定、审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下达2011年全省木材生产计划。严格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在程序上实行经营者申请、现地核实、审批发证、结果公示、伐区验收等措施。委托省规划院承担调查设计现地核实、伐区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调查设计一律不予核发采伐许可证。认真做好违法违规采伐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国家和省检查中发现存在滥伐林木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举办全省森林采伐行政许可管理培训班,提高全省森林采伐行政许可发证人员业务能力,全省各市(地)、县(市、区)林业局主管局长、资源科、股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人员300余人参加培训。2011年,全省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62起,查处率达98.93%。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23.58万公顷,成灾面积为0.4万公顷,成灾率0.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为19.9万公顷,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19.2万公顷,无公害防治率96.3%;预测发生26.8万公顷,实际发生23.58万公顷,预测预报准确率86%;产地检疫苗木46 485.7万株,调运检疫苗木3 667万株,复检苗木4 722.2万株,处理疫苗27.3万株,剪除虫瘿82.8万个,苗木产地检疫率100%。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