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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为规范集体和非公有制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操作,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情况,省林业厅制定下发《黑龙江省集体(个人)和非公有制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林权抵押的范围,抵押登记的权限、办理林权抵押遵循的程序、抵押物合规性审核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林权抵押登记行为,推进了黑龙江省林业投融资改革的健康发展。2011年,统一印制2万套《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簿》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发送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