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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与规划、计划

 立足本地经济发展现状,结合区域环境特点,紧紧围绕提高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民生、防控环境风险等重点工作,脚踏实地搞调研,抢前抓早谋项目,编制《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确定饮用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及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十个方面1 292个项目。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编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省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等专项规划,为做好“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同志明确提出支持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发展6方面政策,项目资金投资力度明显加大。中央和省级安排环境保护项目专项资金22 3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 742万元,省级资金4 619万元,用于监测、监察、信息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牟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