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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减排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对市地经济社会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体系。黑龙江省人大多次对减排完成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污染减排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开会协调解决问题,多次带队督促检查减排工程。省政府与四大电力集团签订污染减排责任状,确定重点减排工程时间表。重点减排工程全部建成。联合黑龙江省监察厅、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开展3次督查行动。全省新建改造污水处理厂33座,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63.5万吨/日,新上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39个,验收脱硫工程22项,淘汰落后产能230项。大庆市所属市县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政策管理减排收到明显效果。出台《黑龙江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批复20个项目总量指标。哈尔滨市兑现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150笔。对重点减排企业开展现场监察1.5万人次,保障减排设施稳定运行。强化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对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联通情况实行月统计、月通报,联通率稳步提高。 (牟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