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
全省继续认真实施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重点做好对重要地域、重要航路、重要频段的无线电监测,加大对不明信号和干扰的分析、查处力度。全省日常监测累计时间达68 082小时,平均每个地市监测站每个工作日监测超过4小时,为设台单位进行电磁环境测试21次,受理并及时排除各类无线电干扰33起。其中,排除卫星电视接收干扰2起,保障人民群众正常收看卫星电视节目。充发挥民航、铁路无线电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作用,开展专项整顿工作,查处民航、铁路等专用频率干扰14起,有效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 (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