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产业升级
(1)支持产业项目建设。整合产业类专项资金21亿元,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对13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给予支持;集中土地出让金9亿元,对哈尔滨利民开发区等13个专业特色园区建设给予支持,有效提高了园区承载能力。哈尔滨、大庆等地也积极整合财政资金,落实扶持政策,促进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地方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大庆市油与非油经济比重已由5年前的64: 36,调整为2011年的47.2:52.8,2011年非油经济带来的财政收入已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70%。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取消交通等13个部门、31项涉企收费项目,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发展。(2)推进财源建设。以培植财源、涵养税源,不断增强财政发展后劲为重点,推进23个财源示范园区建设,促进“十大重点产业”项目集群发展;制定全省财源建设“十强县”考核奖励办法,鼓励市县加快财源建设步伐。牡丹江市出台《牡丹江市区税源界定管理暂行办法》,调动区级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伊春市建立市本级财源建设项目库,为加快财源建设步伐奠定了基础。(3)支持科技创新。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制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省财政投入6.1亿元,对54户企业知识产权创造、31项首台(套)产品研发等给予奖励。(4)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省财政投入16.8亿元,支持42个市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198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了全省能耗下降。启动实施“天保”二期工程,实现造林24.2万公顷,森林覆被率达45. 2%,生态大省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鄢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