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
2011年,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 091.1亿元,比上年增收239.5亿元,增长28.1%,税收收入规模首次突破1 000亿元大关,创下历史新高。(1)5个主体税种“三增两降”。国内增值税完成600.6亿元,比上年增收84.6亿元,增长16.4%;企业所得税完成297.6亿元,比上年增收161亿元,增长117.9%:车辆购置税完成40.2亿元,比上年增收5.6亿元,增长16.4%;国内消费税完成152.2亿元,比上年减收11亿元,下降6.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完成0.5亿元,比上年减收0.7亿元,下降57.5%。(2)第二、第三产业税收均实现快速增长。第二产业税收完成844.1亿元,比上年增收197亿元,增长27.5%,占国税收入的比重为77.4%;第三产业税收完成246.7亿元,比上年增收58.1亿元,增长30.1%,占国税收入的比重为22.6%。(3)中央级、地方级收入实现高速增长。中央级收入完成898.7亿元,比上年增收208亿元,增长30.1%;地方级收入完成192.4亿元,比上年增收31.5亿元,增长19.5%。在地方级收入中,省级收入完成70.6亿元,比上年增收12.8亿元,增长22.2%;市(地)级收入完成57.8亿元,比上年增收7.5亿元,增长14.8%;县(市)区级和乡级收入完成64亿元,比上年增收11.2亿元,增长21.2%。(4)全省13个市地“十增三降”。大庆增幅最高,比上年增长44.4%。在增收的市地中除双鸭山比上年增长9.5%以外,其他市地比上年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伊春、齐齐哈尔和七台河比上年有所下降,分别下降11.5%、3%和2.7%。 (高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