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共有13个市(地)局、175个县(市、区)局、688个县(市、区)属分局(所)。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2万人。地税部门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14个税种,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等社保5费,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交通建设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共管理纳税人60.2万户,其中企业15.5万户、个体工商户44.7万户。 (魏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