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
2011年,黑龙江省跨境收支总额185.02亿美元,同比增长19.5%。其中,涉外收入93.65亿美元,同比增长7.7%;涉外支出91. 37亿美元,同比增长34.6%。国际收支顺差2. 28亿美元。全省结、售汇总额163.6亿美元,同比增长14.33%。其中,结汇90亿美元,同比增长4.07%;售汇73.6亿美元,同比增长30.01%。结、售汇顺差16.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亿美元,同比下降45.14%。黑龙江省进出口总额385.1亿美元,同比增长50.9%。其中,出口176.7亿美元,同比增长8.5%;进口208.4亿美元,同比增长125.7%;贸易逆差31.7亿美元;向出口企业发放核销单25.9万份,同比下降26.4%,已核销出口额81亿美元;进口付汇84. 16亿美元,同比增长47.67%。全省共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业务59笔,中方投资总额25 178万美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业务114笔,外商直接投资出资额74 151万美元。全省外债余额441 460万美元,其中直接外债余额86 910万美元、外债转贷款余额150 697万美元、国内外汇贷款余额203 853万美元;贸易信贷登记46 861笔,核准金额330 508万美元,注销55 530笔,金额293 102万美元。黑龙江省外汇管理分局参加总局组织的外汇专项检查和调查3项,辖内自行开展专项检查和调查4项;共对113家金融机构、86家企业和24名个人进行了检查和调查,全年立案14件、结案20件;共对20家违法违规单位进行了查处,涉案金额达6 446万美元,收缴罚没款人民币101.2万元,结案率和罚没款收缴率均达到100%。严把外债资金流入关,跟踪监测大额外债结汇资金流向合规性。根据总行年初密切关注和跟踪监测大额外汇资金的流入和使用去向的工作精神和部署.对企业大额外债资金来源严格审核,并对7家大额借债企业的结汇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事后跟踪检查,从账务管理和实物形态上摸清了外债结汇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自主研发“非现场监管系统”。开发推广国际收支非现场监测软件“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系统”,该系统可通过对交易主体跨境资金流动横向比对、纵向分析和网格化监测,实现对主体跨境收支行为的分析预警,将半手工统计的跨境资金监测预警转化为辅助软件筛选排查,使防范和打击“热钱”手段更加灵活,操作更加便捷。开发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非现场监管系统,该系统弥补了直接投资系统对资本金结汇资金真实去向无法实施监管的不足,实现了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及所得人民币资金流向的有效监管。根据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对黑龙江省分局2010年运用搜索引擎和模糊查询技术研发的“外汇检查支持系统”软件进行了更新,使其在使用便捷性、内存法规完备性、检索智能性等方面更为人性化。总行在《外汇检查工作动态> 41期上以《创新检查辅助手段提升外汇检查效能》为题,对该系统软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通过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集中分析,科学、合理地确定非现场检查重点项目与范围,查找跨境资金可疑与违规流动线索。上半年共筛选出37家外商投资企业在资本金、外债方面存在异常线索,以重点核对税务发票真伪为突破口,在5月对疑似违规主体开展延伸检查与调查,及时向总局上报了分析报告和检查报告。重点对2家地方性法人机构的外汇业务合规性开展专项检查,对2家2010年被查银行进行回访检查,还对26家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开户银行进行延伸检查,逐步建立对银行现场检查的长效机制。中俄本币结算实现新突破。全年黑龙江省有12家商业银行与俄罗斯24家商业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中俄双方银行共设代理行账户111个,其中人民币账户34个、卢布账户29个、美元账户48个。与俄方签约的代理行主要分布在俄滨海边疆区和俄远东边境地区的海参崴、乌苏里斯克、哈巴洛夫斯克、布拉格维申斯克等主要城市。此外,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分别与其在莫斯科的分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成为全国指定经营卢布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黑龙江省银行清算渠道优势凸显。全年通过银行办理卢布结算业务约174亿卢布(约折55 258万美元),同比下降45%;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约11.5亿元(约折18 197万美元),同比增长303%,占本年中俄本币结算总额比值的24.8%,较上年同期增长20.5个百分点。对俄人民币境外投资取得新进展。截至年末,黑龙江省共17家企业通过黑龙江省辖内15家银行,实现对俄人民币直接投资66笔,金额2.03亿元人民币,对俄投资的有效推进为支持黑龙江省企业“走出去”及人民币周边化作出积极贡献。2010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卢布现钞交易中心正式成立。交易中心作为国内首家和唯一的卢布现钞交易市场,通过为境内卢布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搭建交易平台,不仅使黑龙江成为国内卢布现钞集散地,而且将对人民币兑换卢布现钞交易价格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全年交易总量6 232万卢布。其中,买入479笔,金额3 446万卢布;卖出319笔,金额2 785万卢布。全年全省开办卢布现钞结售汇的3家试点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共办理7 787笔人民币卢布兑换业务,金额4.5亿卢布。其中,卢布现钞结汇5 074笔,金额2. 76亿卢布,同比增长254%;卢布现钞售汇2 713笔,金额1.74亿卢布,同比增长138%。 (吴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