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在全省设立7个市地级联社(法人管理机构)、6个办事处(省联社派出机构,非法人管理机构)、81家县级机构(法人经营机构),其中,包括77家县级联社和黑河(瑷珲区)、东宁、虎林、大兴安岭(加区)4家农村商业银行。此外,还拥有各类营业机构1 955个,其中营业部、信用社1142个,信用分社180个,储蓄所633个。现有员工2.5万人。截至2011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1 985.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 026.2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813.5亿元;负债总额1 880.2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 451.7亿元。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粮食生产贡献奖”和“金融机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奖”。 (李德忱 邹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