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震灾防御
(1)法制工作。《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2011年列入立法计划正式项目,6月22日,省政府召开由财政、建设、公安、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各部门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条例(草案)。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共7章55条,在保持与上位法衔接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增加了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应当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等内容,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增强了可操作性,将有力地推进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工作。(2)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在公共服务方面,全力开展重大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满足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工程院全年共完成安评项目70项,地质灾害评价项目4项,压矿项目1项,进一步拓展了业务领域。在社会管理方面,认真坚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和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对全省重点项目进行梳理,确定2011年黑龙江省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目标。全年共完成审查、登记、备案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133项,坚持宣传与执法相结合,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应做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执法率和执法落实率100%的目标。继续推进农村民居示范村建设工作,新建示范村51个;加大了农村民居技术工匠的培训力度,全省举办15期“农村民居建设工程技术工匠培训班”,共培训农民技术工匠1 094人,发放农村民居建设工程技术指导手册6万册。按照省政府对校安工程的要求,完成对牡丹江的包片年度监督工作,对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28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检查。开展防震减灾社区试点工作,制定全省抗震设防示范社区建设标准,要求全省13个市地开展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年内黑河市、大庆市、哈尔滨市共建成示范社区3个。7月27日,黑龙江省地震局副局长赵直等领导检查牡丹江市东华小学和第十五中学两个在建现场,听取了两个学校的校舍建设情况汇报,充分了解了校舍建设的全部流程。(3)活动断层探测工作。2011年大庆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启动,黑龙江省地震工程研究院经过招投标中标黑龙江省大庆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合同额738万元。(4)宣传教育。在《防震减灾法》、“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等宣传期间,全省共设立防震减灾咨询站近300个,为数10万群众讲解防震减灾基础知识。在政府办公大楼及主要街道、广场悬挂宣传条幅近4 000条,制作、摆放宣传板1 000块余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数10万册,各种宣传单几10万张。各市县的宣传活动各具特色,丰富多彩。采取赠送资料、集中咨询、专场讲座、知识竞赛、播放动画片、宣传片、刊发文章等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省地震局的防震减灾展厅建设工作也逐步启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起到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民众更加关心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和事业发展,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李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