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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建设

  (1)注重教育科研人才培养,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打造出高素质的教育科研队伍。启动实施教育科研人才培养计划。出台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组织推荐、评审和培训等活动,择优评选10名省级教育科研领军人才、20名省级教育科研学科带头人、40名省级教育科研青年优秀人才和科研型校长,择优确定100名省级教育科研骨干。积极推进市、县、学校各层面的教育科研人才梯队建设工作。启动实施教育科研人才培训计划。制定教育科研培训制度,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教育科研骨干进行教育理论与科研方法培训,对2 000名教师进行省级教育科研培训,各地各校要开展相应培训工作,为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提供知识与人才准备。(2)创新管理,提高质量。提升服务的专业化和特色化,增强教育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完善成果奖励和推广制度。启动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优秀专著资助出版的评审工作。完善评审奖励办法和评价标准,定期在网上公布科研成果。加强科研课题的管理。建立包括机构、基地、团队、人才、项目在内的全面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依托专家团队,加强课题开题示范和指导,提高课题研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过程管理和结题等工作,出台鼓励政策,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申报国家课题,提高中标率。搭建网络服务平台。以省教育科研网为龙头,以市(地)、县(区)教育科研网为支撑,以学校网站为基础,构建全省教育科研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信息库的建设,完善课题申报与评审系统、课题管理系统、专家管理系统。建立教育科研统计年报制度。 (谷光辉 吕 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