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办学条件
着力落实黑龙江省与教育部均衡发展备忘录所作承诺,召开大兴安岭现场会。启动实施国家标准化学校试点项目建设。全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已开工建设2 056所,建设面积691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64.9亿元,占校园安全三年规划76.9%,占总投资的70%,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建成标准化学校450所,全省标准化学校达到1 704所,占规划总数的45%以上。积极探索实践工作模式,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总结推广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学区制改革、勃利县教师交流制度等实践经验。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指导意见,已有9个地市全面推开,推动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定校配额制度,加大对教师乱补课行为的规范力度和有效遏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全省城镇1 100余所中小学共计接收农民工子女18万人接受义务教育。 (谷光辉 吕 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