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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11年,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黑龙江赫哲族“伊玛堪”成功人选联合国人类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龙江皮影与全国其他10个省市联合申报为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填补了黑龙江省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空白。黑龙江省政府公布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项,使全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183项,争取到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825万元,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和出版工程,一批重点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双鸭山市及所有县、区都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肇州县成立全省首家独立法人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文化厅命名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阿城金源文化生态保护区、牡丹江流域文化生态保护区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创新文化遗产宣传形式,在牡丹江市成功举办黑龙江省首届“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参加中国四川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获优秀组织奖和若干单项奖。古籍保护工作扎实推进,黑龙江省古籍保护中心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2011年将省内130种古籍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