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行业管理
2011年,对行政审批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由最初的25项减少为12项,清理规范性文件89个,废止72个,保留17个。加强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审核监管,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步入正轨。按照总局控制数量、优化结构的总体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严把审批关口,落实退出机制,查处整治播出机构违规行为,使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管理在改进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通过技术监看、群众举报、实地检查、探查等方式,对多个地方非法开办频道频率,违规播放广告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下达《违规整改通知书》,关停非法频道5个,关停涉及盗版侵权及传播政治有害视听节目网站3家,有效维护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正常播出秩序。逐步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贯彻落实总局61号令,强化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2011年,全省核查处理广告投诉案例50余条次,停播广告300余条次,整改违规广告近500余条次,整顿部分广告超时问题,删除健康咨询广告中出现的患者病例做宣传等违规宣传,停播部分违规购物短片广告,增加公益广告播出数量。对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管理在改进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在全省开展卫视设施专项整治。黑龙江广播电影电视局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11个部门联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治理。全省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371次,出动人力5 755人次,车辆1 077台次;分发、张贴相关执法通告4万余份;收缴各类“网络共享”设备产品(包括影音盒、电视棒、网络接收机等)453件;收缴、扣除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卫星接收设施(包括卫星接收机、高频头、天线等)7 589件;封堵非法“网络共享”网站2个。全省卫视设施违规销售、安装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 (刘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