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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保障工作

  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高15%以上,并将近5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老兵纳入优抚保障范围;完善落实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优抚定点医院基本实现了市(县)全覆盖,有90%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推进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全年为8 000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实施“安烈保护工程”,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任务的20%;开展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工作,推动了优抚安置政策落实。 (李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