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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忠利当选“第3届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邰忠利,1986年6月生,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人,生前是黑龙江省军区边防第八团一营三连一班班长。2005年12月入伍后,邰忠利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扎根边防建功立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2006年、2007年两次被团评为优秀士兵,2008年参加军区“五星连五环”知识竞赛获一等奖,2009年被黑龙江省军区评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士官标兵,荣立三等功1次。2009年8月9日下午,邰忠利在执勤返回途中,为抢救落水群众英勇牺牲。邰忠利牺牲后,黑龙江省军区批准他为革命烈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一等功,追授“边防奉献荣誉章”、“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被评为“2009感动龙江人物”。2011年9月,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举办的第3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结果揭晓,邰忠利当选“第3届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