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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雪梅获“十佳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于雪梅,女,1972年生,中共党员,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被分配到大庆市工商局后,一直工作在企业登记窗口岗位上。多年来,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脚踏实地地履行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满腔热情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成为省政府法制办暗访中的先进典型,受到了省委书记吉炳轩的赞扬。先后获得“爱岗敬业模范工商干部”、“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大庆市“十大杰出女性”、“大庆市‘十五’期间具有影响力人物”等荣誉称号,获得大庆市五一巾帼奖、第11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1年3月,获得“十佳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