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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

  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扎实开展民 族团结进步活动。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会同省委宣 传部、省民委局制定《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 动的意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互 助、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座 谈会精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民委推荐伊春市丰林小学、牡丹 江宁安渤海集团参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 )圆满完成省天主教主教祝圣。在中央统战部工作组的直接指导 下,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和协助教区做好各项准备工 作,确保天主教黑龙江教区成功召开主教确认会议,成功举行主 教祝圣典礼。(3)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在宗教工 作联席会议机制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多次组织召开省委宗教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4)指导和协助 宗教团体换届。指导省基督教“两会”成功召开全省基督教第8 次代表大会,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举办省佛教协会、 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培训班,指导领导 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征求对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的意见。  (张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