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龙江”建设
(1)大力推进“平安龙江”和城乡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 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黑龙江省社会管 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今后五年 (2012-2016年)进一步深化“平安龙江”建设的若干意见》, 推动“平安龙江”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省人大颁布《黑 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通知》和《推进 全省技防联网平台和农村技防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动城乡社 区“网格化”管理,形成天网地格的防控体系,平安建设进一步 向纵深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省“平安市(地)、系统”总数 达60%;“平安县(市、区、局)”总数达95.7%。全省公众安 全感为95.3%,较2011年度提高0.2个百分点。(2)不断夯实综 治基层基础。注重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到2012年底,全省共 建立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l494个、村(社区)综治工 作站12 985个,均达到1 00%。省综治办统一制作牌匾下发基层 中心(站)悬挂。全省共组建治安联防队8万个、义务联防组15 万个,专(兼)职治安(看护)员共计21.4万人。(3)严格落 实综治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综 治委成员单位逐级签订责任状,严格兑现奖惩。2012年,共对7 单位下发一票否决意见书,对7名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 查究,有力地促进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落实。 (孙忠民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