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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以修订和贯彻代表工作条例为载体,强化代表主体作用,精 心组织代表活动,提高为代表服务工作的水平,代表工作有新提 高。常委会根据代表法和中央[ 2005]9号文件、省委16号文件 精神,进一步细化代表知情知政、开展工作等活动的经费使用和 其他保障措施,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社会 各界对代表工作的认识,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特别是选 区群众的联系,促进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常委会 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重要建议“直通车”制度,2008-2012 年,共受理53件代表直通信件,均得到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并 及时办理答复。邀请30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 的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和监督。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136件,建议1 456件; 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24件,建议1 523件,数量比往届明显增加 。组织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代表 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