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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部队建设

  2012年7月3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议军会议,重点研究加强预备役部队 建设问题。会议决定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名义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预备役部队建 设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双重领导制度。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预备役 部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统筹兼顾、统一建设。明确各预备役 部队第一政委必须参加的部队活动和进行工作述职、履职考核的具体办法,对预备役 部队第一政委明确职务定位,实行定岗用人,确保第一政委在位履职。提高遂行应急 任务能力。各部队应急训练和演练不少于年度训练时间要求。每年要成建制、全要素 应急行动演练相应次数。健全应急动员机制。细化预备役部队遂行应急任务时命令下 达、人员集结、管理教育的权限、程序和责任区分。改善预备役部队保障。大幅度调 整预备役部队建设补助经费标准、营房维修及水电暖经费补助标准和预备役人员训练 补助费标准,省市两级共增加经费l 816万元。预备役部队营房等基础设施维修经费 由当地财政部门和相关企业专项审核安排,统筹解决。 (郭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