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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审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继续推进赔偿委员会改组为国家赔偿审判机构工作,全 省16个中级法院1 1个改组完毕,176个基层法院全部成立理赔小组。开展调查研究, 形成《关于国家赔偿法修改后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2009-2011国家赔偿司法审查 报告》;对全省法院审结的241件案件进行系统评查,形成《2009-2011国家赔偿案 件评查报告》。组织召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监狱管理局 等参加的国家赔偿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国家赔偿法修改后赔偿费用保障、精神抚慰金 适用等热点、难点问题。起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征求意见稿)》,加强长效机制建设。2012年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48件,审结47件, 其中决定赔偿14件,赔偿金额320.80万元。 (王元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