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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012年8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公安 厅、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社 区矫正试点已经结束,全面进入全省铺开的新阶段。 (奇 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