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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工作

  黑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局较好地完成安全稳定工作各项任务,保持了“四无”的 发展态势。(1)加强督导检查,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以“防逃跑、防 非正常死亡”为重点,先后20余次对全省劳教场所进行夜查、突查,对全系统安全防 范重点单位,事故发生单位、隐患较多单位、拟收容强戒单位,以及全系统各单位的 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突查、夜查、督察和蹲点调研。发现安全隐患和各类问题200余个 ,下发警务督察和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对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在局党委会上进行 汇报,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4次通报。通过安全检查和整改,加强全省劳教民警安全 防范意识,巩固安全防范成果,全年未发生劳教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所内重大案 件和其他方面安全事故。(2)立足现有条件,确保物防、技防设施发挥最大效能。 按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上级物防和技防标准,省劳教局对省直各单位物 防和技防设施建设进行调研,全省用于监控、单警装备等安防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资 金487万元,大部分单位视频监控、报警、对讲、门禁、巡更、触发式报警器等技防 设施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同时要求存在差距的单位对劳教人员要实施相对集中管理, 合埋设置监控布点,使劳教人员活动区域没有监控死角。对闲置区域可暂时封闭,将 监控设备调整至需要的地点。把没有临控的区域划为禁区,禁止劳教人员进入。不断 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制,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有了一个新提高 。(3)强化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在4月份召开的全省管教工作会议上,对全省安全 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所领导、科室值班人员进入管教区值班值宿、劳教人员打 扫卫生、钥匙管理、值班人员警用装备配备等工作进行规范要求。认真贯彻全国监所 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全省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 构,并于8月份和9月份召开省直单位安全稳定研判会议。规定严格禁止劳教人员从事 除日常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以外的其他集体或零散工作或活动,劳教人员的矫 治活动全部限制在“三点一线”范围内。除看病的劳教人员以外,其他劳教人员禁止 出管教大院。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建设。制定《黑龙江省劳教系统安全管理 标兵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着力提高管教民警能力建设。全年共完成六大种类、156 份表格汇总上报工作,未发生数据错误和漏报事故。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为场所安 全稳定服务。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稳定大局服务的要 求,对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等执法工作严格管理,对在外劳教人员坚持定期复检,发 现问题立即收回;对于法轮功、无理缠访等特殊人员,积极帮助基层单位协调有关部 门落实接茬帮教,确保无缝对接。对急重病人员特事特办,帮助基层及时化解因病死 亡、因伤致残等不安全因素近20起。 (薄宏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