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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集中整治

  (1)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等重点部门的集中整治。共检查学校食堂3 212家,行政处罚存在问题的食堂 32家。开展无证“小餐饮”等薄弱环节集中整治,通过许可备案、摸排查处、教育整 改,做到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使“小餐饮”逐步规范化。开展高风险品 种和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对肉食品、凉卤菜、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 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经营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掺 杂掺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79 645家次,立案1 368起,行政处罚1 287家。加大对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等保 健食品和祛斑类等化妆品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成分和化妆品 违法使用禁用、限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完成辅助降血糖、减肥、改善睡眠、缓解体力 疲劳类4类保健食品和对美白、祛痘2类化妆品监督抽样任务。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 业52家次、经营企业8 293家次,化妆品生产企业9家次、经营企业5 915家次,查扣 非法添加保健食品10盒、化妆品20盒,保健食品货值0.1万元、化妆品货值0.31万元 ,罚没保健食品18.8万元、化妆品16.6万元,责令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停产停业2家。 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 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盗号(套号)、保健食品化妆品标 签说明书专项检查,发现经营盗用(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企业278家,涉及经 营品种340种;发现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的生产经营企业265家,涉及产品471种,查处 假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79家、109种产品,责令停产停业9家,处罚金额96.3万元,移 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2)对药械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为重点, 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坚决铲除各类制售假劣药品的“黑窝点”,严肃查处合 法企业生产经营假劣药品行为,对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 惩,对制售假劣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取消生产经营资格;严厉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 、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利用互联网、邮寄销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生产领域 不按工艺处方生产、替代投料、擅自接受委托加工、流通领域“走票”“挂靠”、出 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2012年,黑龙江省在省级和大部分市( 地)级开通食品药品系统统一“12331”电话投诉举报自动受理系统,成立投诉举报 中心,做到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确保投诉举报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积极配 合公安部门的“打四黑、除四害”行动,严厉打击涉嫌制售、使用假药的“黑窝点” “黑药店”。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办“李霞特大生产假药案”“付 春荣无证经营假药健胃消食片案”“多西他赛注射液假药案”“脊痛消胶囊假药案” 等数10起制假售假典型案件。全年全省共参加执法检查15.36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54 746台次,检查相对人79 162家次,受理群众举报733件,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12 处,取缔无证经营117家,立案查处案件7 503件,其中重大以上案件257件,移送司 法机关20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共检查经营企业669 家,使用单位284家,立案45起,监督性抽验293批次。 (岳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