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
全力查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事件发生后,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刻认识到此事件 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关系公众的切身利益,立即采取行动。局领导在第一时间组织相 关处室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具体应对措施,提前部署相关工作,结合省药品、保健食 品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药 品、胶囊来源不可靠的胶囊剂药品的召回、销毁工作;加大日常监管的现场检查频次 ,将各相关企业的原辅料和产品的检验放行情况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并按 照国家局部署,严格要求所有胶囊剂药品在5月1日以后企业必须批批检验,坚决防止 5月1日后“铬”超标产品流入市场;黑龙江省对80家在产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 覆盖监督抽验,共抽验上述企业胶囊剂药品1 202个批次,合格产品1 142个批次,不 合格产品60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7家企业。在落实批批检验工作中,全省企业自 检合格批数为1 8 787批,企业自检不合格,主动召回批数为220批,企业放弃自检, 主动召回批数282批。全省涉及药品召回的企业均已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统一要求,到相关省局进行备案。在事件处置期间,省局成立多个督察组分赴各市( 地),由省局领导带队检查市地局开展铬超标胶囊事件处置相关工作,并深入企业重 点督察检验工作和有关召回工作情况,对相关问题予以现场协调和督察督办。黑龙江 省所发现的问题胶囊均来源于省外,且产品不合格企业使用的铬超标药用胶囊多为于 2010年10月执行新版药典规定的铬检验限量标准前购入。食品药品临管局已对相关企 业进行了查处。 (岳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