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管
哈尔滨、大庆等市积极开展企业经济运行督导,牡丹江市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跟踪 ,及时向市政府上报16户出资企业和8户项目融资公司财务报告,加强动态监测和风 险警示,确保了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各市大力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城市重点项 目建设,为国有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哈尔滨市出资企业深入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促 进了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和降本增效。突出抓好深化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 效解决。在哈尔滨市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在全国率 先全面启动,国务院国资委在全省召开全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现场会。按照省委、 省政府安排部署,分离移交驻黑龙江省央企“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工作在全国率先 试点,31户在哈尔滨央企中有20户完成供水、供热和物业移交工作,其中供水面积占 在哈央企90.4%,供热面积占在哈央企80.4%,物业面积占在哈央企77.8%,为中央 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全省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试点得 到国务院国资委充分肯定,与厂办大集体改革经验一并在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作 了交流。以北满特钢偿还工行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等债权人8亿元历史欠债为标志, 企业历史金融债务彻底化解。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现已完成575户 国有企业、1 611个机构共1.9万名教师的身份认定、公示、备案及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资金等工作。认真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属地医疗保障范围工作,对740户困难 企业资格进行认定,涉及退休人员5.6万人。深入调查研究34户中央及中央下放政策 性破产企业遗留问题,梳理出5个方面问题和建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组成调研组到黑龙江省专题调研。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可获中央 财政补助资金40亿元,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企业和地方政府负担,促进了全省地方经 济持续健康发展。突出抓好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大力 引导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优势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探索组建 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哈尔滨市通过整合相关基础设 施和运营平台,组建市政集团、交通集团。大庆市推进公路客运枢纽站和客运集团资 本重组,服务民生、服务市场能力明显增强。省外贸集团、龙兴集团拓展对俄罗斯市 场布局,中煤国际经营触角延伸到印度尼西亚、东帝汶等东南亚国家。省建设集团加 大力度实施省内外市场“3个1/3”布局战略,在2011年首次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基础 上,2012年又晋升34位,排名第429位,列全省第4位。各地国有企业主动进行产品结 构调整。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开发形成36项新产品,其中哈尔滨轴制造公司通过与美 国佳而耐特公司合资,引进第三代汽车轮毂轴承生产技术,抢占世界汽车轴承的制高 点,达产后年销售收入可达10亿元。突出抓好转型升级,企业竞争力有所增强。各地 国有企业依靠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稳增长、促转型。哈尔滨市全年完成58项省市重点项 目,累计完成投资383.9亿元,其中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全部超额完 成。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全年完成投资174.1亿元,其中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04.5亿元, 较上年度增长37%,高于全省增幅;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3亿元,较上年增 长81%。商业模式创新也是上年工作的新亮点。省建设集团充分运用规划、设计、科 技、投资、施工一 体化优势,成功创新以湛江“两路一桥”、三亚房地产等为代表 的新型商业服务模式,产业链重心得到较大提升,初步破解以施工为主的低端薄利商 业经营模式制约,为未来向总部经济、高端项目经营模式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市 国有企业普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累计投入达1.8亿元,全年申报 专利16项,获授专利4项。龙煤集团以院士工作站为主体,成立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 程研究中心龙煤分中心。中盟集团成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集团组建科技 有限公司,与瑞士DST建筑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作协议,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跨入了 国际市场。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营业务迅速起步,创新发展 ,全年产权交易突破30亿元,累计托管企业189户,完成股权质押186笔,股权质押融 资额突破34亿元,较好地发挥了基础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突出监管体制完善,出资 人职责逐步到位。哈尔滨市大力实施政企分开,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将过去 由市直各主管部门按条块分割监管的国有企业,全部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在全省 率先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全覆盖;出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推进落实 市国资委考核任免出资企业正局级领导人员的参与权、副局级领导人员的提名权,初 步解决市国资委以往“责任与权利不对等,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分离”问题。佳木 斯市所属5县(市)4区全部设立国资监管机构。哈尔滨、大庆、牡丹江等市实施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牡丹江市全年国有资本收益完成4 473万元。齐齐哈尔市出台《 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暂行办法》《市直国有企业及经营性事业单位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实现了监管全覆盖。省国资委对市地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 监督进一步加强,成立指导临督地方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黑龙江省国资委2012 年度指导监督市地国资监管工作计划》,开办指导临督工作简报,以省政府办公厅文 件印发《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召开全省国资监管系统指 导监督工作座谈会,对“十二五”时期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黑河市 注重加强对县市(区)国资监管实施指导监督。抚远县出台《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 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等多项国资监管规章制度。突出抓好机制创新,国资 监管水平显著提升。各地在总结国资监管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监管企业特点,进一步 探索规律,创新机制,整合监管资源,积极探索有效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牡丹 江市综合绩效考评覆盖全部10户市属国有企业,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绩效。齐齐 哈尔对全市228户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年检和数据汇总,国资统计申报机制 得到完善。大庆市完善国资监管14项制度,审核批复企业投融资担保、产股权变动、 重大支出、职务消费等23个重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国资委和企业权力运行。七台河市 、绥芬河市强化国资监管机构组织建设和出资人各项职能,依法对出资企业进行有效 监管。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已覆盖到全部市 地国资委及其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全部进场交易。鸡西市注 重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和保值增值力度,用500万元回购市浸油厂、龙江碳素公司在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共9 300万元的债权。伊春市对森工企业资产处置和产权交易情况进 行专项检查。双鸭山市严格执行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完成市文广传媒和丰合粮食购储 2户企业的资产有偿划转,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绥化市等地 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省国资委加强财务监督与考评 机制建设,财务决算、预算、快报“三位一体”财务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和实施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定出资企业2012年度工资增长调控线,收入分配管理有序推进 。全面启动“六五”普法活动,率先在全国地方国资委中部署出资企业法制工作第3 个3年目标任务,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创办《监督专呈》,对出资企业“ 三重一大”等事项实时动态监督,首次实现向省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年度监督检查情 况,强化监督检查成果的有效运用。突出坚持以人为本,民生得到明显改善。省国资 委出资,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工资提高到4.6万元,增长12%。建设集团全年发放特 困及弱势职工补助费100余万元,吸纳近6万名农民工就业。省投资总公司投入84.9万 元资金进行新农村帮扶。辰能集团环保公司建设的黑龙江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场已进 行投产前运行调试,年处理危险废弃物可达1.6万吨,对省生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龙煤集团安全生产三大工程投入5亿元,消灭3人以上较大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低于 全国行业平均水平。哈尔滨市好民居公司提供总计22.3万平方米的2 187套维稳用房 ,解决因开发商违规建设销售造成的大规模群体访问题,赢得了社会赞誉。 (王成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