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管护
(1)森林防火采取超常规举措。在督促检查上有新招,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 巡视组的森林防火巡视督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和监督巡视手段用在检查防火上,在关 键时期,到重点区域巡视和蹲点近4个月,多次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巡视情况,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督办落实解决森林防火问题。省林业厅还组织36个检 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全省进行了5次重点抽查。交叉任职收到良好效果,创新联 防责任机制,在全省10个市和农垦、森工林区毗邻交错的森林防火联防区域,推行基 层干部交叉任职制度,全省共有256名交叉任职干部共担森林防火联防责任。过去火 情频发、火案不明、责任不清、经常推诿扯皮的交错区域,2012年没有发生一起火情 。强化火场督察工作,针对扑火过程中出现的出工不出力、推诿扯皮、灭火效率低等 问题,省森防指要求各地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火场督察组, 在扑火一线全程监督扑火情况。全省组建的各级火场督察组达到154个,落实督察组 成员1 312人,并对火场督察组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新制定《黑龙江省森林防火 扑火工作奖励处罚办法》,通过树立“打小火立大功”的理念,改变过去主要靠卫星 监测热点反馈火情的被动局面,共有32起森林火灾是在卫星没有监测到的情况下主动 上报的,增强了扑救主动性。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全 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一张图”拼接与入库工作。开展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检查和 木材检查站清理整顿工作。(2)森林资源管理。全面查清森林资源底数,以编制林 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契机,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再次征求发展改 革、财政、国土资源等11个部门的意见,认真进行修改。为保证规划编制质量,加强 森林资源管理,派出6个工作组,由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 队,前往13个市(地),采取听汇报、座谈、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选 取近20个县(市)进行抽查。通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彻底查清了全省森林资源 底数。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批,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 286项,面积1 246.66公顷。其中省厅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280项,面积 951.91公顷;上报国家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6项,面积294.74公顷。共收取森 林植被恢复费6 895.29万元,收取林木、林地补偿费6 404.42万元。与2011年相比, 2012年占用征收林地起数基本持平,但占用征收林地面积减少35.4%,收取的各种费 用减少22.7%。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全年共受理审批林木采伐许可120项,核发林木 采伐许可证2 012份。针对各地反映强烈的森林抚育、老龄过熟林采伐、灾害木清理 和使用林地项目等林木采伐计划不足问题,积极采取措施,用省预留采伐限额,及时 为有关单位增加了林木采伐限额76.82万立方米。(3)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业有害生 物防治。以“绿盾2012”林业植物检疫、非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等执法检查为载体 ,开展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络犯罪、非法贸易、非法种 植毒品的“禁种铲毒”等多个专项战役,有效地遏止了破坏森林资源和猎捕野生动物 案件上升势头。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24.45万公顷,成灾率仅为0.02‰,预 测预报准确率达到98%,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6.3%,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共查处 、侦破涉林案件6 098起,林业行政案件受理3 384起,野生动物案件999起。打击处 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 633人次,共收缴木材5 211.6立方米,野生动物16万余只(头 )。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