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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建设

  2012年2月省编委批复,成立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结束了湿地大省没 有专门管理机构的历史。制定《黑龙江省“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实施意见》,首批 认定湿地100余万公顷,批建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16个。建立扎龙湿地长效补水机制 ,率先在全国实施省级湿地保护资金补助和开展省级湿地建设总结表彰工作,每年获 得湿地保护补助资金1 000万元,用于实施省级湿地保护补助项目,22处保护区(湿 地公园)获得资金,重点用于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管护、监测和宣教支 出,切实加强了湿地保护管理与监测。这是黑龙江省首项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对湿地 保护工作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