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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储备

  为加强省级医药储备管理步入规范化的轨道,会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2012 年度黑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计划》,对承储企业提出明确的药品储备计划和要求,储备 482个品种(规格)金额为2 088万元的应急药品,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应急药 品的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起草《黑龙江省药品储备管理办法》 (讨论稿),对省级医药储备的机构与职责,承储企业条件、计划、储存、调用、资金 管理,监督与检查等方面提出规范化的要求,确保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时药品、 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主动向省政府报告,并多次协调省财政厅,为黑龙江省2户 省级医药储备企业核销剩余甲流药品款156万元,既有效地避免了存储企业的资金损失 ,又极大地调动了存储企业承担应急任务的积极性。 (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