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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完成植树造林23.4万公顷,新增湿地保护区3万公顷,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8万公顷 ,治理“三化”草原1.47万公顷。生态示范创建又有新成果。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7个 、生态村6个。创建省级生态乡镇585个、生态村1 529个。自然保护区管护迈出新步伐 。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达到212个,总面积65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8个,列 全国第一。组织实施以切实改善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整治畜禽粪便污染、生活污水污 染、生活垃圾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农业废弃物污染、乡镇工业污染,提高农村生态环 境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保护“161”工程。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试 点示范,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黑龙江省被列为全 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2010-2012年获得国家资金8亿元。组织编制《黑龙江省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立各级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项目库,制定《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编制提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要求》和《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等技术文件。 2012年安排整治项目125个,68个项目已开工建设。与18个省直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实 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牟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