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
《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于2012年8月24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12年IO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填补了黑 龙江省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的一个空白。条例共9章66条,严格依据上位法,结合黑 龙江省实际情况,在县级管理、经费预算、设台协调、电磁辐射保护、科普教育等方面 实现创新,在无线电设备销售管理、无线电干扰设备的使用、重大建设项目的电磁环境 保护和电磁兼容等方面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并将违法处罚上限提高到10万元,为今 后加强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2012年,全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共行政执 法37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91件,立案处理90件,没收设备41部,罚款l万元。 (杨 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