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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服务经济

  积极稳增长促发展,助推全省经济逆势前行。各级财政部门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和资 金的导向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 产业发展。省财政筹集资金34.6亿元,支持143个重点大项目和18个重点产业园区建设 ,促进要素集聚和产业集群发展。积极落实工业稳增长和外贸发展措施,推动科技成果 转化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促进了黑龙江省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外贸转型升级。对支线 航空实施补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旅游景点、旅游名镇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实施 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和无形资产质押担保政策,省鑫正担保集团及参股担保机构积极发 挥政策性担保功能,共为企业融资贷款154.3亿元。推动农业发展。全省财政投入111.6 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机械化,完成“节水增粮行动”工程建 设面积21.33万公顷,在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7.53万公顷,支 持治理中小河流项目120个、除险加固中小型病险水库307座,新增灌溉面积55.07万公 顷,其中水田35.47万公顷;建设中小型智能化催芽车间136个、水稻育秧大棚4.8万栋 ,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0.97万公顷,使用新技术和良种的粮食作物面积达0.11亿公顷; 支持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239个。及时兑付粮食补贴资余125亿元。启动对全省2 761户 种粮大户奖励工作,通过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种粮大户贷款规模放大20倍,解决了农 民春种贷款难和秋收前还款难问题。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投入,种植业、养殖业参保 数量分别增长55.7%、47.1%。推动投资增长。争取中央投资230.6亿元,各级财政投 入136亿元,引入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3.8亿美元,支持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 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支持城镇化建设,推动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 整镇推进新农村试点等工作。推动消费扩大。全省累计兑付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20.4 亿元,拉动相关产品销售173亿元。认真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增值税营业税 起征点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免征和取消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鄢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