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2年,黑龙江银监局结合省情实际,坚持“守底线、强服务、严内控、促转型”, 着力守好风险底线,改进金融服务,推动辖区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1)采取有力措施 ,防范化解重点风险。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分类处置、逐步化解”的总体思路, 指导省交通厅等重点平台公司科学调整平台贷款结构,缓释和化解到期贷款偿还风险。加 强沟通协调,促动地方政府化解平台贷款风险,做实现金流和落实还款安排,平台贷款结 构得到优化,有效控制了平台贷款风险。不断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监管,按照“有保有控 ”原则,强化对银行业落实国家房贷政策的持续监督,严格控制房地产信贷规模和开发贷 款投放,并加大支持保障房建设力度。继续保持案防高压态势,实现银行业内部零发案, 案防成果得到巩固。成立案件防控(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配合公安部门建立打击电信 诈骗案件联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银行业安全保卫检查,及时上报苗头性案件风险,与省 公安厅、省农村信用联社联合查处在“三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借名、假冒名贷款案件。 积极推动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黑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协助各级 政府做好辖内处非工作。积极推进圣瑞公司、南山水利等央批案件的处置,在全省范围内 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明水城信社撤销的后续工作。加强对流动性 、信息科技、表外业务等领域的风险监控,通过开展贷款五级分类现场检查提高银行业分 类准确性,及时对法人机构进行流动性分析,加强对理财、信贷资产转让、同业代付、票 据承兑等表外业务的风险防控,强化对城商行、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科技风险状况 的监管,通过组织开展信息科技非现场报表专项治理,夯实信息科技监管的数据基础。( 2)改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及时落实银监会微调重点项目的监管政策,引导 银行业优先支持市政建设重点工程和保障房开发、棚户区改造等,合理满足重点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2012年,全省银行业贷款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持续加大金 融支农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和信用体系创新,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入三农 领域。全面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展支农“三大工程”活动,鼓励优质金融企业参与新 型机构的组建。截至2012年末,全省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3 909.4亿元,比年初增加 603.5亿元。不断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建立准入挂钩机制,开 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鼓励银行业向下延伸服务网点,多方搭建银企对接平台 ,主动加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审慎性信贷条件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截至2012年末 ,全省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l 474.8亿元,比年初增加149亿元。开展银行业不规范 经营专项治理,督促银行业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规定,督促各银行分支机构严格执行 总行收费标准,督促地方法人机构规范收费政策,鼓励减费让利,改进金融服务。全年银 行业取消金融服务收费项目445个,调低收费标准64项。组织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 金融知识万里行”等活动,加强对公众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服务。银行业机构体系进一步完 善,成功引进汇丰银行和法兴银行2家外资银行,积极支持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 行、农信社机构的网点向下延伸,鼓励农信社安装ATM等自助设备和自助终端,提升偏远 地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3)强化法人监管,推动地方法人机构发展。重点推进友 谊农联社和伊春农联社的农商行组建,哈尔滨城郊联社启动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黑河和 大兴安岭辖内高风险社的股份制改造,督促齐齐哈尔市区联社通过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摘掉 高风险的帽子。出台建设农信社信贷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推动辖内城商行科学发展,督促其进一步明晰发展战略,加强公司治理,提高“三会一 层”的履职能力,完善总分支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增强对基层网点的管理力度,强化对村 镇银行并表管理。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2家法人城商行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持续 向好,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加大对信托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异地营 销行为监管联动和远程在线监管工作机制,对中融信托公司实施房地产信托业务事前报备 管理。 (唐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