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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银、企合作

  坚持开发性金融合作,不断深化与地方政府及重点客户的合作关系。(1)加强涉农 领域项目合作。推动开发银行、农业部和省政府签署《共同推进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发 展合作协议》,与佳木斯市签订《加快推进佳木斯市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合作协议》,进一 步加大对全省现代化大农业的融资支持力度。(2)巩固地市政府合作关系。与哈尔滨市 、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签订新一轮《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 》,合作范围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合作额度超过500亿元。 (3)强化与省直部门的专项合作。与省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分别签署《关于 支持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三农、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和 《创业小老板合作框架协议》,为银政联手共同扶持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发展 ,打通社会融资“瓶颈”提供了保障。 (雷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