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出版管理
严肃查处报刊出版违规行为,采取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年度缓检、 限期整改等方式,对涉及学术不端、超业务范围、未按时报送样报样刊的 22种报刊进行查处,规范其出版行为。对群众举报、总署督办的涉嫌摊派 发行、侵犯名誉权、刊载虚假违法广告等8家报刊出版单位,通过约谈责 任人、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调处,依法查办,并及时将情况予以反馈。开 展教辅类报刊专项治理和质量评估,对全省出版的8种教辅类报刊出版质 量进行检查,组织对评估级别较低的3种报纸限期整改,切实提高教辅报 刊的质量。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起草下发《 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专项行动 的目的、任务和要求,省局、各市(地)系统新闻出版局和相关报纸出版 单位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报刊记者站监管。对中央新闻单 位驻黑龙江省记者站发稿数量和样稿进行统计,及时了解报刊记者站开展 工作情况,督促发稿数量少的报刊记者站提高工作效率。2012年,报刊记 者站共发稿1.2万余篇,在宣传黑龙江、服务黑龙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 作用。结合记者站年检,严格核查记者站建站资质,对存在违规行为和不 符合建站条件的6家记者站予以注销,对通过年检的128家报刊记者站向社 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查处一起中央新闻单位驻黑龙江省记者站违法经 营问题,对该记者站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净化报刊广告市场。配 合工商行政部门加强对广告刊发质量追踪和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加大对 非法药品、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通报2家省内主要都市类报纸刊发广告 情况,通过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督促其继续严把刊发质量关,防止反 弹。 (陈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