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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状况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25个市县2 240户农村居民家庭 收入情况调查显示: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再创新高,农民人均纯收入 达到8 604元,比上年增加1 013元,增长13.3%,再创农民人均纯收入历 史新高。(1)工资性收入。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 817元,比上年 增加320元,增长21.4% 。从工资性收入的来源看,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 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人均增加307元,增长23.1%。工资性收入对 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贡献率为31.6%。(2)农业收入。全省农 民农业生产人均纯收入为4 881元,比上年增加730元,增长17.6%。种植 业是黑龙江省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全省粮食生产连续9年获得丰收,为 农村居民农业收入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全省玉米等主要粮食价格保持 较高水平,助推农村居民农业收入稳步增长。(3)林业收入。全省农民 从事林业的人均纯收入为16元,比上年减少2元,下降10%。(4)畜牧业 收入。全省农民从事畜牧业的人均纯收入为270元,比上年减少72元,下 降21%。主要原因是2012年玉米价格的持续上涨和饲料价格的一路上扬, 导致牧业生产成本逐年增加,生猪价格所受影响最大,农户出售生猪年平 均价格每公斤14.6元,比上年每公斤下降5%。(5)家庭经营第二、三产 业收入。全省农民从事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的人均纯收入为250元,比 上年减少8元,下降3%。(6)转移性收入。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转移性 收入为773元,比上年增加8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12年国家继续 增加对农户的政策性补贴,农民人均增加政策性补贴收入61元。随着离退 休养老金标准的提升,农村离退休养老金增加,也是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一 个方面。(7)财产性收入。全省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80元,比上年增 加35元,增长6.4%。主要是转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增加所致。(8)现金纯 收入。2012年在农民纯收入中,人均现金纯收入5 934元,比上年增加717 元,增长13.7%,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69%,与上年基本持平。 (9)农民收入构成发生变化。随着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性调 整,农民收入结构与上年相比发生一些变化。从收入的来源看出现“两升 两降”: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提升1.4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比重 提升0.1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比重下降0.4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比重下 降1.1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内部构成有所变化,其中:农业纯收入占 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比上年提升3.1个百分点,林业纯收入比重下降0.1个 百分点,牧业纯收入比重下降2.2个百分点;渔业纯收入比重与上年持平 ;非农产业纯收入下降0.8个百分点。 (周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