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开展计划生育居家养老试点
2012年,鹤岗市在工农区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管并统筹协调试点工 作,服务对象针对居住且户籍在本区的65周岁以上的计生特扶、特困、空 巢家庭,服务内容包括:(1)政府购买服务。向服务对象发给每月50元 的“居家养老服务券”,用于自主选择购买服务。(2)抵偿服务。有经 济支付能力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白费购买所需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为其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服务。(3)义工服务。对居家养 老服务对象的部分服务需求,由政府公益岗位的专职助老服务人员提供免 费上门服务。2012年,区财政增加投入12万元,全区65岁以上计生特殊家 庭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郝玉宝 孙印峰 纪祥勇 张 磊)